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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章 风波将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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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三死了。

因为被田主退佃,走投无路,跳了临海江,送掉了一条性命,也惹来了一场风波。

佃户落魄自杀的事情,在江南本算不得大事。佃户本就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大部分人劳苦一生,最后也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只得裹上一张草席,埋到无主的山林里去,往往还有留下永远都还不完的高利贷给子孙后代。如果,他们曾经娶妻生子,又把孩子拉扯长大的话。

因而,忍受不了漫长而没有希望的苦难煎熬,选择一死了之的佃户贫户,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少的。

但是死个把佃户,在以往大宋朝还在的时候,却很少会闹出乱子来。别说是佃户想不开自杀,就是真的让世家大户的族丁打杀了,多半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时的农村真是被如义门方、义门杜这样的世家大族牢牢把持着。这些大族对付不了蒙古人,但是维持地方,控制底层贫户还是很有力的。

另外,这种控制之所以非常有效,也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对手。南宋的世家大族多以“义门”的模式存在,由于“不分家”和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这两个因素的存在,义门的凝聚力非常强大。而被他们控制的佃户或是乡村的少数寒门地主,又都是一盘散沙,根本无法与之对抗。

如果陈德兴能够承认义门的特权,维护科举制度,继续让他们把持江南的人口土地,江南地方也就能太平无事下去。可是陈德兴却偏偏废除了科举。又利用战争最大限度剥夺了江南义门手中的土地和佃户。可以说是触犯到了江南义门最核心的利益。而在将江南义门势力砸碎的同时,也破坏了大宋三百年来形成了农村统治秩序。

至于陈德兴一手扶植起来的士爵加军户的地方势力。至少在目前的江南还是非常脆弱的,他们毕竟才刚刚起来。根本不能和原先存在了几百年的义门大族相比。

好在世家大族在被陈德兴砸碎之后,也出现了分化。相当一部分人迎合了新的时代,或者成为福藩门客预备去印度当特级婆罗门;或者考取了天道书院读书;或是当个地方小吏混日子;或者被陈明的教育部门或天道教招募,现在正在接受训练,将来会成为教师或道人——出路其实还是蛮多的,至少不比原来三年五六百个进士的出路差。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同台州临海县的方四秀才方克思一样,选择了对抗!而他们对抗的方式,当然是煽动民众了。

他们是秀才嘛。首先当然是动口不动手的君子。

……

台州临海县城,台州判官衙门的大门外,摆放着一具被江水泡得有些发白的尸体,就是刘老三的尸首。这具尸首周围,还黑压压跪着一群庄稼汉打扮的人物。最前排还有几个披麻戴孝之人,也都跪在地上。他们是刘老三的亲属,包括两个哥哥,两个儿子,三个侄子。还有刘老三的妻子,都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方四秀才也来了台州判官衙门,不过他并没有跪着,而是上前去敲响了一架摆在衙门口的皮鼓——这是给人鸣冤告状时候敲的。此处的这个判官衙门。实际上就是个法院。陈明的审判体系和行政体系已经实现了分离,审判裁决是个比较专业的工作,需要有进过专门训练。熟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负责。

而在台州判官厅当判官的正是徐子元。他原本是陈德兴的秘书,大明的各项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多次送达御前。让陈德兴过目。徐子元这个大秘自然要先细细看上几遍,找出重点和关键内容标注好了。再送去给陈德兴看。有时候下面送上来的法律条款是半文言半白话的,徐子元还要将它们改成全白话,注上标点符号,再送给陈德兴看。

倒不是陈德兴不懂文言文,而是陈德兴要求陈明所有的法律条款、文件、命令、通告,都必须是白话,而且不得有任何歧义。得让老百姓和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头兵们一听就能明白,不要写得文采华丽意思糊涂,更不要引经据典好像考进士做文章一样。

由于这样的经历,所以徐子元对大明的各项法律、条例,包括《刑法》、《商法》、《民法》,和《审判条例》、《巡捕侦缉条例》等等都非常熟悉。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厅成立之后,就当上了主判官,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审判。

不过和后世法院的繁忙不同,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大部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子要审。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做主,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做主说句公道话。而商业上的往来,又都靠信誉维持,奸商个个一诺千金,合同都不大签,更不会找官府裁决了。除非是有人命官司,否则判官厅门口的那面大鼓是不会被人敲响的。

……

“草民刘升状告临海县军户田主李三发为富不仁,逼死家父刘得财(刘老三),请青天大老爷替草民做主!”

判官厅衙门大开,正堂之内刘老三的尸体之侧跪着一大堆披麻戴孝的苦主,还站着一个穿着儒衫的方四秀才。他是来帮苦主刘家说话的——依据《审判条例》,被告原告都可以请讼师替自己说话,而且讼师眼下也不执牌的,就是说什么人都可以干。

一个判官厅的差官接过方四秀才写的状纸,双手递给了端坐在公案后面的徐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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