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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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镜铁山(2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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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快乐的心情,在昨晚的宿醉当中,差不多二百多人,都是骑马,提刀,兴奋地朝会赶。

在牛湖寨子吃了酒,吃了烤羊,甚至于还弄来一点粮食,这个粮食可是个好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这次出去的不冤枉,有的时候,一些大人物不一定非要让你给对方送东西,一两百人过去帮忙助威,这个才是最关键的,有些人这辈子都是活在面子里,如果你不给对方面子,对方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

“寨主,这次我们运气不错啊。”

一个脸色发青的男子,头发编织小辫子,眼睛里透着一丝诡异,对着坐在一匹黑色骏马的壮汉说道,看样子是很高兴的样子。

“那是当然,牛天德倒是不错,竟然拉我们一起去做玉石生意。”

“是啊,玉石虽然在西域不稀罕,很多地方都有很多,可是听说长安那里很需要啊,这弄一次,简直比出去抢劫无数次都来的划算啊,以后有了钱,我们还可以去中原找个地方置地买房子,那日子,觉得舒服,听说中原的女子都是皮肤细滑细滑的,摸一把,总是不会忘记。”

“是啊,这个生意以前都是玉门关守将和牛湖寨的人在做,否则的话,他凭什么可以得到这么多的好处,而且族里都是能打的勇士,还不是靠着这个养起来的,加上他们家那里是这附近最肥沃的地方,水域充足,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可惜啊,我们没有机会在那样地方。”

“寨主,不算什么,塞外的风沙太大,对于寨主也不是很好,只要是我们赚了钱,就带着人离开这里,听说中原那里很多东西都不错,好吃的好喝的,太多了。就是要钱。”

“是啊,没钱的话,寸步难行,但是呢,这件事先不要告诉他们,否则的话,容易出事。”

“明白。”

小辫子知道,如果一旦有钱的话,自己的寨主会做什么,他肯定会直接带着钱和自己的心腹离开,至于说寨子里的那些粗糙的女人,根本就看不上去,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带出去的话也丢人,听说牛天德去过玉门关守将府,听说那里有不少中原的女子,一个个细声细气的,皮肤滑的像是牛油一样,而且看着娇滴滴的,非常的惹人爱,而草原上只有肩膀宽大的宛如男人一样的女子,而且这些女子粗鲁,做实事还行,其他方面,就算了吧,根本就不行。

“咦,怎么没人来接我们?”

他们翻过了一片山丘,那个小辫子奇怪地问道。

这次出来,因为最近四处都比较和平,才会将寨子里的能战的人都带出去,目的可不是仅仅为了给对方面子,而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好处,这些人吃肉的样子,让他都觉得丢人,特别是连续吃了好几天,但是呢,吃了如此多的肉,竟然没有拉肚子,不得不说,这些人的厉害,但是呢,回去之后,肯定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他们的牧场也没有,只有一点小草场,指望那个来放牧,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现在这里的马贼还是有不少的,表面看不出来,可是一旦出事,这些人全部都会出现,抢劫的事可以做,也不能做,因为你不知道那些东西属于他们的。

寨主皱眉地看着四周,也觉得太过安静了,按理说,自己之前就说过了,今日回来,还带来了不少好久,那些个在寨子里窝着没有去的人根本就是忍不住的,自己平时仗着恶名有点威信,可是不代表这些人就不吃肉。

“什么味啊?”

小辫子的鼻子很不错,虽然喝了酒之后有点迷糊,还是闻到了,空气中已经没有了烟火,可是却有一股子难闻的气味。

“吼……”

突然从边上的草丛里冒出一头狼来,体积不大,可是却非常凶狠,因为这头狼的身上充满了黑红色的血迹,同时,在它刚刚蹦起来的地方,有一双眼珠子以及一副血粼粼的肠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动物的。

“扒拉……”

虽然喝了不少,可是寨主的刀法不错,直接抽出来,那匹狼就直接被砍成了两节,然后落在地上,肠子撒了一地,然后他就看到不远处出现了至少十匹狼,怎么会这样子呢?

他心中疑惑,这里虽然也有狼群出现,可是因为他们人多,所以很多时候还是没事的,否则的话,今日丢一个人,明日丢一个人,时间一长,这里那里还有人存在啊?

“来人,给我杀了它们。”

寨主的话一落,身后就冲出来二十多个人,都是有马的,直接就冲了过去,而这些已经吃饱的狼战斗力一般,因为吃饱了,不仅跑起来速度不行,而且凶狠程度也一般,被这些人来回驱赶,杀了七七八八的。

小辫子根本没有注意这个,而是驱马朝前,很快就越过了那条小的树林,看到的却是一幕让他心中胆寒的事。

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之前花费了无数心思修建成的房子全部被烧了,虽然现在已经不冒烟了,可是到处都是灰尘飞起来,而一些山洞处,也没有了遮盖,之前也是有一个木头做的门的,虽然没有什么大用,却可以挡风遮雨,可是现在却似乎一无是处了。

在不少草堆里,都有一些人的身体,不完全,可能是被狼群祸害了一些,所以看着恶心的,但是呢,狼群却不会放火啊。

想到这里,小辫子忽然想到自己的爹娘还在里面,就驱马上前,手里提着刀,希望不会有人冲过来。

果然,没人,一个人都没有,就连之前的那些人也都没有。

他在里面绕了一个圈,最终确定,这里没有活人了。

就在他准备转身回去报告的时候,在山石的后面的一个土洞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人,一个女人,干瘦如柴,眼睛很大,皮肤黝黑,像是一百年都没有吃过饭一样。

“牙子?”

小辫子认识这个女的,是寨子里有点类似娼的那种货色,只是呢,这个女人胆子不大,只要是给口吃的,什么事都愿意做,这个也算是这个时代的特产了。

为了生活,很多时候理不出来出来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

人活着,才会有一万种可能。

“先生,先生,啊……”

虽然已经被生活打压的快要疯了,可是人毕竟是人,真正的牲口做的事,人不一定做得出来,昨晚只是放火杀人,相对来说还算是有点素质,可是天亮之后,烤肉的味道还是引起了狼群的注意,在这里,狼和人是共生的,人饿急眼了,就会猎狼,然后将皮毛拿着当做一种衣服,而狼如果饿急眼了,那么也不会客气,将人当成食物,这种共生关系让这个草原上的牛羊保持着不会被灭掉的可能,因为人和狼都是以羊为食物的。

可是呢,有些事发生了,听说了,都不会让人疯狂,可是如果你遇到了,看到了,亲眼目睹了,这感觉就会差上很多,让你根本就不敢多想。

而小辫子虽然有名字,却不喜欢被人叫,就像是李世民一样,除了李渊,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敢说了,所以,总是喜欢在自己的身上挂上一些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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