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探哨当即策马上前,来到介亭城外不由得吃了一惊,只见得城墙下堆满了一具具的尸体,都是老弱妇孺,而几乎每隔几步就有一具尸体,各个死相凄惨。
“这...”探哨急忙抬头大喊,询问道:“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死了这么多老百姓?”
“是管承的水贼!”县尉大喊道:“他们一路驱赶着老弱妇孺杀到城下。”
这探哨怒道:“尔等为何不出城解救?”
县尉无奈道:“城内守兵稀少,疏于操练,如何能与这些积年悍匪较量?”
“快快快,打开城门,迎接君侯入城。”县尉急忙吩咐道。
而探哨则是调转马头,回去禀报给了萧言。
“什么?竟然如此大胆!”
萧言闻言大怒,策马赶到之后就更怒了。
只见得尸横遍地,鲜血已经渗透进土地,变成了暗红色。
萧言跳下马背,缓缓走上前去,走到了一个男童身旁。
这男童正是方才被那“方老五”摔死的,他仰面朝上,双眼无神,一大圈血渍从他后脑勺处铺开来。
“我问汝!”
萧言转过身来,厉声喝问道:“那群奸贼往什么方向逃去了?”
县尉浑身一颤:“君侯,贼人往东逃去,大概是要到海边搭船。”
“太史慈!”
“末将在!”太史慈上前一步,答应道。
“汝立刻领骑兵营出击,务必要截杀这群贼人!”萧言怒道。
“喏!”
太史慈二话不说,翻身上马,对麾下的骑兵营大喝道:“全军出击!”
四百骑兵跟在太史慈身后,一路向前飞驰而出。
萧言则是命令道:“收集百姓的尸骨,好好埋葬。”
正所谓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天下太平的时候还好说,顶多就是吃不饱穿不暖,但是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而到了乱世,人命如草芥,乱贼不必多说,杀人那就是家常便饭,而诸侯对百姓的态度也各自不一,运气不好的不是被拉壮丁就是服劳役。
却说那群水贼离开介亭之后,便往东而去,他们的走舸便系在东海岸上。
“嘿嘿,方才屠尽了三个村落,不成想这些地主老财倒有这么多积蓄。”
“要杀就杀这些财主,那些泥腿子有什么好抢的?”
“可惜了,那个西渠村老财主家的闺女倒是蛮水灵的,就是太刚烈了,要不然爷儿几个也能乐呵乐呵。”
这群水贼方才屠了三个村落,杀了成百上千人,腰间塞得鼓鼓囊囊的,满载而归。
忽然间,低沉的马蹄声逐渐响起,太史慈率领四百骑兵一路疾驰,这些水贼虽然走的早,可都是两条腿,终于被太史慈给追了上来。
“不好,是官军!”
“还是骑兵,快跑!”
这群水贼见状大吃一惊,他们欺软怕硬,对付百姓自然好说,哪怕是对付官军步兵,也未必会落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