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已经提前离开洛阳,只有白忠时和那个姓洪的坊丞留在城里诈骗。
虽然他们已发现死的那个女人不是小樱桃,可他们还是坚持做下去,趁着楼里没人,把小木楼低价卖出。
而白忠时压根就没打算给苏瓶分钱。
如果不是被苏瓶堵住,这二百两银子也会被他带走。
所以当苏瓶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愣了片刻才回去取钱。
而那时,姓洪的坊丞已经抱着剩余的钱,坐驴车跑了。可他刚跑出坊门,就被梅染指挥的红花会拦截逮捕,送去刑部。
之所以要调动红花会,而不是去刑部或县里调人,苏瓶有多方面考虑。
官府办事,一向是磨磨蹭蹭。如果是侍郎大人一句话,他们倒是能紧张起来,可苏瓶这个八品官就有些调不动他们。等他们慢慢吞吞赶来这里,人早就跑没影了。
而红花会一旦把这件事办好,苏瓶还可以把他们的事迹写在卷宗里。这对红花会来说是一次记功的机会。功劳多了,就可以去鸿胪寺申请教派证,成为一个被官府认可的教派。否则将来官府整治墨家,红花会就要倒霉。
“小苏啊,你很能办事嘛。破这案子,你是主要策划人,还是卧底,还自己收网。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干净利落,酣畅淋漓。你可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刑部侍郎薛庞对苏瓶赞不绝口,夸赞一番过后,意犹未尽地又道:“很好,很好。你是我当上侍郎以来,发现的稍有潜力的苗子。虽然你不是科举出身,但我还是决定重点培养你。可你不要骄傲,你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要多向那些优秀前辈学习,时刻鞭策自己。”
苏瓶道:“承蒙侍郎大人错爱,下官自当努力,不敢懈怠。”
薛庞连连点头:“嗯嗯,很好,很好。”
有这件事铺垫,苏瓶把两组案犯跟丢的事也就彻底翻篇了。
另外,因为帮着王双喜追回一千两银子,王双喜还送来一面锦旗。当发现办案人是苏瓶时,他面露尴尬,心中有鬼,躲着苏瓶,把锦旗送到侍郎大人屋里。
他对薛庞说,“还少二百两银子,希望刑部帮忙追回”。
薛庞口头上说一定努力,可王双喜刚走,就把案子移交京兆府。
上级衙门就有这点好处,容易办的事由我来办,磨磨唧唧费力不讨好的,给你。你若是办不好,我还要骂你。
此时苏瓶已被薛庞认定为“能人”。既然是能人,就不能圈在家里头,而是让他出去闯。
为此薛庞特意招来刑宪司两位郎中,叮嘱他们不要给苏瓶安排任务,这个人由本侍郎亲自调遣。
梁朝刑部与唐朝相似,设有“刑都比门”四司,只是名称有所改变,比如“刑部司”改成了“刑宪司”。这样改也好,否则刑部下属刑部司,听起来就很别扭。刑部下属刑宪司,听起来就顺耳一些。
刑宪司,郎中两人,员外郎四人,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掌固十人;
都官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两人,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
比部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两人,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门禁司,郎中一人,员外郎两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他们大多是坐班的官员,负责全国刑案相关的审核工作,细分督捕、秋审、减刑、提牢、账罚、赎罪等等乱七八糟的事,工作很忙。没有这帮家伙,刑部就玩不转。可如果都是这帮坐班的人,侍郎大人又如何出彩呢?
且不说刑部侍郎,就是小小坊丞,他们也希望把自己的权力发挥到最大。
为发挥权力,就要动些歪心思。
比如钓鱼问题。出于对帝都市容市貌的考虑,也是为了保障游船画舫的安全,不允许百姓在洛河上钓鱼捕鱼。坊署有监督和教育的责任,也有没收渔具和驱离的权力。若屡教不改,还可以罚款,甚至是逮捕。
坊丞品秩不高,但好歹也是个官。他不可能成天去外面抓钓鱼的,那就需要有些勤勉的,执行力强的,具有主动性的手下,去河边没收鱼竿、罚款、逮捕。
有的鱼竿是很精美的,价值好几千文,甚至上万文。有些人不甘心鱼竿被没收,就去找坊丞要。而那些被罚款、被逮捕的人,也都一样,若是能找到有身份的亲戚朋友过来说句话,坊丞基本都能给面子。
坊丞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
能增加别人求他的机会,进而做人情。
虽然人情不大,但也是人情,而这就会让坊丞的权力发挥出来。
而且还有些人找不到有分量的亲戚朋友去坊丞面前求情,那就对不起了,请缴纳罚款。这就是坊署的一笔收入。
所以,每个坊丞手底下都有几个能办事的混蛋,这帮人最大的特点是没事找事。街头上那些巧立名目收税的、砸锅抢车的、欺压百姓的恶吏,说的就是他们。
他们的存在,是坊丞希望看到的。如果坊丞手下都是一群老实巴交的,本本分分的,善良友爱的,或者慵懒的,那坊丞可就闹心了。总感觉权力发挥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