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子,对于抓出凶手,这是两套截然不同的破案手法。
一种是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或者排除他是凶手。
另一个彻底放弃猜测,纯粹地从已知条件入手,用百分百的逻辑来推算出凶手。
哪个方法才是最科学的?
如果从纯理论的角度,高栋相信徐策的办法是最正确的,因为不作任何的主观猜想,直接按已知条件,进行单方向、必然性的推理,结果必定是正确且唯一的。
而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证据加以证明或排除,从过程的第一步——猜想,就带入主观情绪了。
可是现实中似乎很难按照徐策的方法进行查案。
一个案子,比如会得到一千条信息,但只有其中的十条是真正和案子有关的,警方该如何把一千条信息中的这十条完完全全地提取出来呢?
在手里已知条件有限的时候,似乎只能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把一千条信息逐条与之核对,加以辨别。
可是问题就出在这儿,假定某人是凶手后,侦办人员会把不由自主地把对他不利的线索往其身上靠,而忽视其他或许真正有价值的线索。
可话说回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拿徐策的老本行数学来说,不也如此吗?
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设,再有人加以证明,单向性证明得出的定理几乎没有。
高栋抬了下眉毛,摇摇头,徐策的一些想法很好,可他毕竟不是办案人员,没有实际的侦查经验,就像这案子里,到现在徐策也没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看来当初自己高看徐策了。
高栋思绪回到眼前,看完了笔录,目前他也倾向于林小峰是凶手了。只是不解的是林小峰的动机,以及明明警方很容易会怀疑他是凶手,他何必要搞出汽车消失这种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