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人厌的小鬼,居然对一个无辜的小姑娘这样无礼,向我道歉!”我满头满脸的水柱滴滴答答的往下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此时的我也顾不上什么仪容仪态了。
虽然我可以当缩头乌龟捡起地上的竹篓转身就消失,一辈子见到这个小鬼头就绕路走,但鬼使神差的,当时就是咽不下去这口气,还就是要跟他杠上了。
事后我想,也许我也是忍受不了被他误会,被他忽视的那种感觉吧,当时如此,后来也是如此。
听完我义正词严的据理力争,小正太像是不认识我似的,围着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圈。
然后小正太自言自语说道,“看来是有点不同了,要是以前,只会哭着说喜欢我,现在还学会要道歉了。”
“可是我为什么要道歉?”小正太态度还是很嚣张。
“江湖规矩,比试一场。”我知道要对付熊孩子不是那么容易,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
我提出了比试一番的条件,赢的人可以向输的人提一个要求,在对方能力范围内,并且不是作奸犯科的事情。
小正太表示同意,可是比试的内容又出现了分歧。
“比武吧,输赢一目了然。”小正太说的很理所当然。
我撇撇嘴,“跟一个女孩子打架,你觉得很光彩吗?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小正太觉得有理,那你说比什么吧。
我故作大方的说,我擅长医术,你擅长武术,如果要比试对方擅长的东西,对另一方都不公平。但看你长得漂亮,我就大方让一让你,就比长跑吧。
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