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中则对孙秀的机灵有点欣赏,但考虑到了某些问题,他把收义子的念头给压了下去,吩咐张承挑几份好东东,分别给丽妃和贞妃送去,就连淑妃都有一小份,然后佝偻着身躬,一步三喘的走了,很难让人相信他竟拥有一身高深莫测的武功。
“兄弟,干爹好象挺欣赏你啊……”张承挠头,他想不明白干爹为啥不收孙秀当义子。
“大哥,万事讲究一个缘字,伯父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孙秀笑道,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宁中则是心存顾忌,毕竟,他曾是印绶监总管安有福的手下,一般说来,大太监收义子,都是从自已的手下当中挑选培养,你要捞过界,挖墙角,就等于是破坏了规则,会引发众怒的。
唔,对了,宁中则和安有福都有一身高深莫测的修为,到底谁的武功更厉害?
大雨仍在哗哗的洒落,所有东东搬缷完之后,孙秀率手下冒雨回殿,反正已被淋成落汤鸡,多淋一会也无所谓了,只有负责提东东几个小太监撑伞,以避免东东被雨水淋着。
回到兰苑殿,孙秀把张承给的二贯大钱扔给手下,让他们自已分脏,自已一文铜钱都不拿,让手下众太监感激不已。
张承才三十几岁,能爬到酒醋面局少监的位置,除了运气好,抱上干爹宁中则的大腿,本事还是有点的,至少他很会做人,这一次,孙秀率手下义务帮忙,让他很感激,嘴巴上的感谢还不如银子来得实际,他自掏腰包,拿出四贯大钱(折现银二十两)当感谢费。
孙秀带着那几个拿东东的小太监直入内殿,将近殿门,看到兰香坐在殿门外的石栏上,美滋滋的啃着红烧猪蹄。
“……”孙秀看到她脚下那只小竹篮里的大瓷碗内只有一根啃得干干净净的蹄骨,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尼玛也太狠了吧,两截大猪蹄耶,也不给哥留点?
“哎呀,秀总管,掉河里了?”兰香一副大惊小怪的表情。
“肥肉脂肪含量很高,吃多了,大量的脂肪存积体内,然后……”孙秀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盯着她手中刚啃了一两口的红烧猪蹄,风轻云淡的说了一些话。
“然后怎么?”兰香好奇问题。
“其实也没什么,营养充足了,人就长高结实,嗯,妞妞就很壮实。”孙秀笑眯眯说到。
“啊……”兰香吓了一大跳,手中一滑,红烧猪蹄失手掉落,要长得象妞妞那样,她宁愿死了算了。
孙秀一直盯着她的反应,见猪蹄从她手中滑落,立时箭步冲上,准确的接住掉落下来的猪蹄,狠狠的啃了一大口。
“你恶不恶心?”兰香有种上当的感觉,见他竟然啃自已已经咬过,沾有口水的猪蹄,还啃得津津有味,不禁皱眉,换作是她,宁愿饿死。
“不恶心,这块猪蹄特别香,比以往的还要好吃一百倍,嗯,真的好好吃哦。”孙秀笑嘻嘻道,还添了添油呼呼的嘴唇,脸上一副好吃得不得了的夸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