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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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她也曾是人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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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界,一千三百年前-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在龙族与妖精都市的边境处的一个平民窟内,一间破烂的帐篷里,迎接来了它的第三位居住者。

因为生孩子的环境太差,以至于产妇在生下孩子后,因为没有来得及时止血,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父亲独自抚养孩子。在孩子很小的时候,他会去拜托别人家的正在哺乳的母亲,来喂自己孩子也吃上一些。就这么,东混、西混,婴儿长到了四岁。

四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但是这个孩子,却是不得不面对生存的问题。

孩子的父亲整日酗酒,还有着好赌的习惯。每日靠捡瓶子去卖,换得的钱,就去贫民窟里的赌场里赌博。

赢了,晚上他便给自己买一瓶好久,在孩子睡着之后,偷偷吃上一口肉;输了,便回来辱骂孩子,逼迫她出去捡别人丢掉的垃圾回来,给他填饱肚子。

“安休,你为什么还不去捡食物回来?”

这一日,安休因为昨天吃了腐烂的菜叶,今天肚子疼,在床上多睡了十分钟,便是遭受到了父亲的一顿毒打。

一个四岁的孩子,因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而导致肚子疼,这是再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安休的父亲却觉得这只是安休在偷懒,不愿去干活,于是他便像是一头野兽一样,拿出了一根短木棍,奋力地抽打在了安休那瘦弱得只剩下骨头的身体上。

每一下,便是让安休发出让人揪心的惨叫声。第一次挨短木棍抽打,安休在第二下时,便是昏厥了过去。安休的父亲,没有去看自己的孩子,是否受到了什么致命伤,而是一个人跑出去,继续赌博了。

当天夜里,当安休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了。最初,她以为是天黑了的缘故。于是,当她再度睡去,再到被饿醒时,她的眼前仍是一片黑暗。

她哭了,恐惧地哭了。

“要是我看不见了,我还怎么去捡食物给爸爸吃?”

她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她的父亲听见了,但是却认为只是她想偷懒的接口,他把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的安休赶出了家门,说是捡不到食物,回来就打死她。

看来他的父亲输光了钱,喝光了所有的酒,现在很生气。安休想和父亲说明白自己的情况,但是只有四岁的她,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知道哭。

她坐在家门口哭时,她的父亲在屋里骂,喊她滚。可是什么也看不见的她,没有走,而是违反了父亲的命令,坐在屋子前,哭着。

那天,正好是立秋的第一场雨。雨水冰凉,淋在一个四岁的孩子身上,不到片刻,她便是有了些发烧的症状。

突如其来的浑身无力和难受,加上肚子疼和眼睛看不见了,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也许该凋零了。

可是她的父亲,却因为赔了钱的恼怒,拿着棍子冲出了房门,一脚便是把坐在门口哭的安休给踹倒在了地上,然后接着便是用木棍狠狠地抽了她好几棍子。

终于,她的父亲放下了手中的棍子,因为他看到安休已经不再哭泣,甚至连呼吸,都是变得如此微弱。

他渐渐意识到了,自己可能会永远失去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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