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性不是坏事,男女都有。
从古至今人文发展和社会伦理道德都离不开性崇拜。至於黄网上众多乌七八糟神魔乱舞的乱伦小说,秀色小说也都跳不出性崇拜的框架,并套上社会伦理道德的模式。根本还是性崇拜中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祭祀。
想通了这一点,我想,我找到解开儿子内心迷茫的钥匙了。
这把钥匙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的身体。除开男女两性结合之外,我想,我能教儿子的是教会他认识女性的身体和生理,这是我自己对老方而言性的忠贞、身体的忠贞和情感的忠诚,因为我对老方的性和老方对我的性都是专属於我们两个的自私。
性是双方的自私,这不可否认,也不可避免。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对方的爱也是自私的。
至於我眼中其他人的性观念开放和性肉体开放,对我来说,那只是对自身性与情感,与生命的不负责。
但不可避免的,身体的接触会让儿子对性结合有强烈的渴求甚至是欲望。
怎么避免我和儿子有性结合的可能?我想了想,无计可施。头疼的问题又来了。
打开笔记本在流览器里输入我想知道答案的问题,有一堆不少参与答复的有男有女,男的答复是一个大耳刮子呼上去;可,能打么?
女的答复是冷处理。要是能冷处理我就不担心了!
翻找着答案,蓦然间一篇论文投入视野:谈母子性爱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作者是一名性学家李女士。
粗粗看了前头的论题,我感同身受。可,文中的立意是,母亲要帮助儿子的不仅仅是通过体表接触教会他认识女性的身体和生理,还要教会儿子……性结合,乃至帮助抒解儿子的性欲望……这怎么可能?
首先,我是儿子的母亲,是他的长辈,甚至是血缘上的亲属;再者,伦理上来说给,我是他妈,他爸的女人,而不是孩子发泄性欲的工具。更何况,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妇女和未成年少女的侵犯都是犯罪好伐?
这什么跟什么啊?
脑子一时发热,我关了网页。再去找其他的答复的时候却发现跟前面两种答复没啥两样。只能无奈的再打开这篇论文,随手收藏起来。
真真儿哭笑不得了,仨种答复,没一个靠谱。
只不过,要为:其一,儿子幼时我带他一起洗澡入浴都没避讳过,随着儿子渐渐成长,明白男女有别,妈妈毕竟是女生;其二就是从血缘和身份上来说,我毕竟是孩子的母亲。
儿子身体的僵硬被我注意到了,我也没动声色。道:“怎么了?”
“没,妈妈,我知道了。”儿子很是沮丧。
只是我追加了一句:“德行!行了,今儿周末,帮妈妈一起打扫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