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曹杰到了被押送古河城问斩的日子,孙孝寿一大早起来,买了最肥的一块五花肉,炖了整整一个早上。
五花肉的香味,弥漫整个衙门,将唐思涵从沉睡中勾醒。
这里饮食偏清淡,孟小姝做的菜又一般,许飞扬一个素食主义者,煮出来的东西虽然好吃,却没有油水。
久而久之厌倦了,唐思涵好怀念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师傅有时候会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准备一桌好菜,叫上附近山里,退休隐居的山人,一边品尝美食,一边吟诗作对,好不畅快。
这熟悉的肉香味,唐思涵只感觉自己身体不听使唤。
一路来到厨房,看着锅里那块炖的红润有光泽的五花肉,一个箭步跳上灶台,顺手抄一双筷子,蹲在灶台上,刚要伸手去捞。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眼看着肉要到手,却被许飞扬给拦下:“大人,这块肉不能吃,您的早饭准备好了,我刚煮好的鱼片粥,已经给您送过去了。”
每天都是鱼片粥,唐思涵早就吃腻了,就想要来块肥肉,解解馋,固执道:“不要,本大人就要吃这个。”
许飞扬解释道:“大人,这块肉真不能吃,您想吃什么都成,这个真不能吃。”
秦凯脚下生风,一溜烟跑进来,脚下生风,目标也是那块肥肉。
秦凯巡街回来,刚一进门就闻到肥肉的香味,脚下抹油,顾不得洗漱,一溜烟就冲了过来,被许飞扬另一只手拦下:“你也不能吃。”
秦凯一脸委屈:“师兄你不爱我了。”
许飞扬哭笑不得,解释道:“这是寿叔一个早上准备的,都不许吃,你们吃我都行,这个不能吃啊,这是给曹杰准备的。”
唐思涵不高兴了:“给一个杀人犯准备这么好吃的东西,都不给本大人吃,本大人不高兴了,快闪开,否则真把你炖了。”
寿叔捧着一只洗的干干净净的食盒走进来:“大人,早啊。”
唐思涵指着锅里的肉:“本大人要吃这个.“
寿叔一听,也慌了,连忙解释道:“大人这是给曹杰准备的送行饭。”
唐思涵当然知道什么是送行饭,避瘟神一般松开了手,远远躲开:“天理不容啊,一个准备断头饭的人手艺竟然这么好,本大人竟然没有口福。”
寿叔解释道:“人都要走了,给他们一点好吃的怎么了。”
寿叔说着,将一大碗白米饭摆出来,捞出锅里的肉,切成厚厚的片,肉未完全熟透,带着一点点夹生。
寿叔解释道:“之所以不烧熟,是为了他们将来到了阴曹地府,用这肉吸引地狱犬,地狱犬吃了带血腥的肉,就不吃人了,就可以投胎转世了。”
寿叔说着,将一把青菜,开水焯一下,拌了一点生蚝油,摆在碗上,从酱菜坛子里捞出小咸菜,切碎了放在肥肉和青菜旁,淋上汤汁,一碗香喷喷的断头饭就做好了。
寿叔又从另一只蒸笼里取出卤煮鸡爪,这是曹杰爱吃的,寿叔给做了一个,搭配一杯浊酒,就是曹杰的送行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