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娇娇看了一眼这个有些楞头楞脑的男人,真的是一点也不明白她的苦心。
虽然他现在只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还被人称为痞子的男人。可过不了一年,他亲生父母一找来,就马上翻身成为城里人家找回来的富家男人,还马上被送去学校渡了金。
接着,还被安排了工作,经过了几年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精英。
可她呢,一个农村出来的村姑。
现在被家里人宠着,在村里看着不错,可要是拿到城里那就不够看了。
他变成了富家小少爷,那家人未必瞧得上她。以前想着,自己跟着享福就行了。可现在发现,这人哪还得提高一下自己,否则的话到时候恐怕会遭别人的白眼。
但如果抓住这个机会成为大学生,虽然一开始会辛苦,身份却配得上他了。至少说起来也不会让叶云奎丢人,还会让他渡个金。别看是农村出来的,但媳妇儿是大学生啊。
这样一想,她就想试试,不成就算了呗。
而且赵娇娇也知道,成功率不大,毕竟争这个机会的人实在太多了,有本事有钱有地位的人也太多了,哪里会轮得到她呢?
只是碰碰运气是了,所以叶云奎生气也是白生气了。
回去哄哄吧,不然虫子遭罪。
叶云奎还是听话的把药喷了两根拢,然后他们两个就回家了。看效果至少要一天的时间,第二天彭盛就没有让人去捉虫了,而是亲自过来把赵娇娇给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