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打扮像个男人,实际上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女扮男装的丫头,手里举着一封信,正在那里嚣张的抹着汗水,一个劲儿的催促驿站伙计快点帮她寄信。
余志见着丫头,长得挺可人的。这么久没看见过美女了,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丫头不高兴了,秀目一瞪,喝道:“看什么看?无耻之徒!伙计,还不帮我寄信!”
那驿站伙计苦笑不得,看着余志,似乎在请求余志的原谅。
余志笑呵呵的道:“兄弟,寄信,也要分个先来后到。没看见我先来吗,你等下一个吧。”
那丫头眉头一皱,似乎是想要发怒,可是又无从下手,恨恨的瞪了余志一眼,在恨恨的瞪了驿站伙计一眼,无奈的等在一边。
驿站的伙计谁也惹不起,默不作声等在一边。
余志拿过笔墨,慢吞吞的写他的家信。杨花又不识字,余志在想是不是画画更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想来想去,村里不是还有寨主吗,他识字。写给他,让他念给老娘听。
余志在那里慢吞吞的写信,旁边的丫头不高兴了,摸出一个金币拍在柜台上,喝道:“小子,给你一个金币,让我先寄信!”
余志微微一笑,摸出两个金币,摆在柜台上,道:“我给你两个,让你闭嘴可好?”
那丫头终于大怒了,喝道:“小子,你要找事儿,是不是啊!”
余志虽然功夫不厉害,但是他还没有怕过任何人。默不作声,继续慢慢写信。
正当那丫头要暴怒出手时,外边进来一人,低声呵斥道:“翠儿,又在闹事!”
余志抬眼一看,心中微微颤动,好漂亮!
进来的是一个穿着春装的女子,一身粉红。
这女子,仿佛是那天上掉下来的仙女,比起顾香和公主也不遑多让。
那个叫翠儿的丫头看见她进来,撅着嘴默不作声。
红衣女子只看了一眼,心里便大概猜出了过程。她走到余志面前,柔声道:“这位公子,翠儿年幼,多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余志见她说话好听,又彬彬有礼,便笑道:“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个人肚量一直挺大的。”
红衣女子微微笑道:“公子,小女子出门在外,有点要紧事情要寄信回家,能不能……”
余志侧身一让,道:“你先来吧。”
红衣女子轻轻一拜,道:“多谢公子。”
红衣女子和翠儿找到伙计寄信,余志的信也很快写完了。大刘国使用的都是繁体字,余志用的是简体字,也不知道寨主他能不能看明白啊。总之,告诉他们我余志还活着,那就OK啦!
红衣女子寄完信,朝着余志微微一点头,带着怒目以示的翠儿出去了。
余志也摇头笑了笑,这就是传说中生命中的过客吧。
余志把写给寨主的信看了几遍,确认寨主能基本弄懂余志的意思,便付钱寄信。
离开驿站,下一步是去找个客栈住。顺便去询问一下,能不能找到一支去鹿谷城的商队一起上路,免得自己路上找不到方向迷路了。
在文煦港最好的酒楼越风楼,找了一间可以看海的雅间,叫上一桌酒菜,喜滋滋的吃喝着。流浪海外的这一年,天天吃叫花鸡和鲜羊肉鱼儿汤,虽说很美味,但是真的吃腻了。
虽说这文煦港的菜肴味道一般,但胜在品种丰富而且新鲜。